(一)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镇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或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五)对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贯彻执行旗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领导指示的情况进行督查落实或跟踪调查。
(六)组织指导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并承担部门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工作。
(七)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旗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八)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负责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各类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文翻译工作。
(九)负责办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负责旗人民政府各项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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