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 其前身是国务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国务院的立法工作,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
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
-
云南消防政务网围绕“警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互”三大定位进行建设。网上消防监督业务申报、办理,公布审批结果等功能的设置,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事服务...
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是由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主办和指定的唯一合法的省级交通安全网络宣传平台。河北公安交管网集河北省机动车违章查询,驾驶...
-
-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上海市卫生局行使卫生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按照全市卫生防病、卫生监督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