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准葛尔盆地北缘,萨吾尔山北麓,额尔齐斯河南岸,地理坐标为北纬47°00′-47°59′,东经85°33′-87°09′。东与福海县毗邻,南与塔城地区的和布克赛尔相连,北接哈巴河、布尔津两县,西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141千米。东西长约120千米,南北宽约110千米。总面积7145平方千米。总人口3.9万人(2010年)。县人民政府驻托普铁热克镇。由哈、汉、维、回等22个民族组成。
秦汉时,呼揭、匈奴相继驻牧于此。
魏晋南北朝时为柔然、突厥薛延陀部等民族驻牧。
隋唐之际,为西突厥葛逻禄牧地。唐王朝先后设大漠、阴山、金山都护府管辖其地。
五代、宋、辽时期,克烈、乃蛮等部在此游牧。西辽曾在此设西部招讨司。
宋嘉泰四年(公元1204年),蒙古铁木真征服乃蛮,乃蛮西迁,斡亦刺惕部崛起,本地为窝阔台封地,设尚书省、行省。
明朝之际,称斡亦刺惕为瓦刺,即史称四卫拉特。
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尽服准噶尔部,准噶尔由定边将军治下。
雍正十二年(公元1735年),清廷准左列将军策凌奏议同意喀尔喀与准噶尔部牧地以阿尔泰岭、哈巴、博尔济(县名异译)为界。
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清朝平定准噶尔。
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清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新疆。
清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清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统辖天山南北路,本地属将军治下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理。
清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清设布伦托海办事大臣兼领塔城、阿尔泰事务,
1869年撤布伦托海办事大臣,阿尔泰仍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理。
1906年科布多、阿尔泰分治,吉木乃始属阿尔泰办事大臣治下,直属清理藩院。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阿尔泰作为特别区,直属中央政府,任原阿尔泰办事大臣帕勒塔亲王为阿尔泰办事长官。
1916年设吉木乃县佐。
1919年4月北京中央政府决定改阿尔泰区为阿山道,归入新疆省统辖。
民国十九年(1930年)十月,吉木乃县佐升格为县,属阿山道管辖。
1934年后,阿山道改为行政区、行署、专员公署。
1954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区别蒙古国和苏联的阿尔泰名称,改称阿勒泰专区,吉木乃县一直隶属阿勒泰地区。
青山湖区政务网(www.ncqsh.gov.cn)是青山湖区政府为适应**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互联网上建立的综合性政府门户网站...
-
-
2012年,商河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较快,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网站建设工作正逐步实现以对内服务为主向以公众服务为中心的重要转移,呈现出整体推进、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