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蒲城县委、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蒲字[2010]31号),设立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文件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法律法规,建设法治政府。
单位职能
(一)承办县政府政务工作,当好县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安排、通知和领导讲话等文件材料。
(三)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和政务信息的采编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承办县政府全体会、政务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及县长专题办公会等会议。
(五)承上启下,做好县政府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确定事项的督查办理和信息反馈工作,搞好人代会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信访和领导指示件的催办工作。
(七)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修定政府规范文件,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工作,代表县政府应诉行政案件。
(八)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阅、承办、催办和年终立卷、归档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协调搞好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生活服务及车辆管理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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