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处理来文来电。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八)围绕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及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管理、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的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人防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对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县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研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外事、侨务工作的具体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外事侨务部门、旅游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三)负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并组织清理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争议;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承办行政案件复议、应诉以及有关行政赔偿等事项;参与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核发相关证件;承办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贯彻上级改革开放政策,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制方案,举办改革试点。
(十五)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县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及归口单位(物价局、林业局、史志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工作。
(十六)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县政府例会的会务、政务值班;协助接待处理群众来访;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等。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信息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省、市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决定事项;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七)县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本县信息化建设,建设和管理县政府门户网站、视频会议室;负责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工作,信息发布,电子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和推行办公自动化、网络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的督促实施;指导信息化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宣传工作,组织本县信息化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八)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