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全县党的建设的规划;做好新时期党的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制度改革;规划、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负责县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代表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以及代表提议的受理、分类、审查、办理、督办工作。
(三)负责办理市管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负责干部宏观管理;负责县管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办理任免、通气、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县直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中的股级干部任免的审查、督促检查工作;检查指导科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研究贯彻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党的机关和人工作;管理县管干部和其它部分干部档案。
(四)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五)管理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订全县干部教育规划,组织落实县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政协、群团等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六)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检查贯彻执行人才政策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
(七)管理县委老干部局。指导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